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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 | 要工作,更要健康,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

健康科普 | 要工作,更要健康,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

  • 分类: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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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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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2019年全国就业人口达7.75亿人,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每年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

健康科普 | 要工作,更要健康,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

【概要描述】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2019年全国就业人口达7.75亿人,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每年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

  • 分类: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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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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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2019年全国就业人口达7.75亿人,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每年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 
  职业病防治,关系亿万劳动者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关系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至关重要。作为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的这些知识,你都了解吗?
 
 
01
职业病包含哪些疾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分为10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等)。
 
备注:详细职业病种类与病种划分详查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02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03
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是什么?
1.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04
职业病防治有关费用由谁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05
劳动者如何判断自己患的是不是职业病?
可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等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06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07
职业病患者享有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合同;
5.职业病患者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6.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4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明确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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